中新網昆明10月26日電 (王艷龍)雲南省江城縣委外宣辦26日通報,經初步核查,媒體報道江城縣中越3號界碑趕集集市非法販賣野生動物情況屬實。報道中提及公務用車均屬公務活動,期間不存在違規使用公車及食用野生動物情況。
  近日,有媒體曝光江城縣中越邊境3號界碑處存在非法盜賣和食用野生動物的集散地,其中不乏獼猴、麂子、白鷳、果子狸、豪豬、豺狗、熊、竹鼠等國家保護野生動物或瀕危物種,在集市有“中國漁政”等公務車出現,引起社會廣泛關註。
  通報稱,普洱市委、市政府,江城縣委、縣政府迅速成立了聯合清理整治專項行動小組,在中越3號界碑集市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截至目前,共檢查清理53戶商鋪,其中8戶發現售賣野生動物,沒收疑似蜂猴活體2只,凹甲陸龜活體8只,疑似獼猴活體3只,各類野生動物製品74.4公斤。
  同時,專項小組對“公務人員開車前去食用野生動物”情況進行核實,具體情況為:10月23日,審計局到曲水龍富工業園區檢查土地整理現場和收集相關審計所需的資料,單位派出車輛雲J81163。車輛到達後,由於到工地的道路通行困難,就未把車子開進工地,停放在公廁旁。此次到曲水龍富工業園區屬公務用車;10月23日勐烈鎮人民政府安排民政辦工作人員到牛洛河茶廠龍富基地和大寨村進行農戶調查及災情核查,《民生關註》節目視頻中出現勐烈鎮公務用車(民政救災)車牌號:雲JA1990屬於正常公務用車使用範圍內,不存在違反公務用車管理的有關規定;雲J27539,普洱市漁政,市、縣漁政到龍富開展漁政宣傳與邊境執法檢查,江城縣有3名工作人員參加。對以上3車輛人員進行調查瞭解,無購買和食用野生動物情況。
  江城縣與老撾、越南兩國接壤,國境線長達183公里,龍富通道地處中老越三國交界的十層大山附近,地理位置特殊,往來人員相對複雜,保護野生動物意識缺乏。被稱為“動植物王國”的雲南,曾在1996年出台“雲南省陸生野生動物保護條例”,多年來一直重拳整治破壞動植物資源犯罪,但由於地理環境、市場需求、利益驅動等方面的原因,破壞森林與野生動植物資源違法犯罪案件屢禁不止。
  通報表示,當地將進一步加大重視保護野生動物的宣傳,提高幹部群眾對加強保護野生動物工作的認識,採取有力措施堅決打擊和防範非法買賣、宰殺、食用等非法行為。一是繼續加大工作力度,對此次非法販賣野生動物行為和監管部門一查到底,一經查實將進行嚴肅處理,絕不姑息。二是強化監督和管理,嚴格落實保護野生動物相關法律法規,在全縣範圍內開展大檢查、大整頓、大宣傳活動,積極整合和調動各方力量,堅決與非法行為鬥爭到底,對監管不到位,執法不力的部門和執法人員進行責任追究,對涉事人員處罰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佈。三是進一步加大與老、越兩國省縣相關執法部門進行溝通合作,探索務實管用的管控機制,形成多角度、全方位的管控體系,從源頭上遏制非法行為。(完)  (原標題:雲南整治中越邊境販賣野生動物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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