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姚麗萍)今天上午,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11次會議通過《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從今年3月1日起,申城“單獨兩孩”政策由農村居民擴大覆蓋至全市戶籍人口。
  依照條例規定,獨生子女是指本人沒有同父同母、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單獨兩孩”的具體適用範圍包括:雙方均為上海市戶籍,並且一方為獨生子女的夫妻;一方為上海市戶籍,另一方為非上海市戶籍,並且一方為獨生子女的夫妻。
  一方為本市戶籍,另一方為非本市戶籍的夫妻如果有意生育二胎,按照條例規定辦理再生育可向本市一方戶籍地的鄉、鎮政府或街道申請。
  單獨夫妻生育二胎辦理程序
  1■ 向女方戶籍地的鄉、鎮政府或者街道提交再生育申請表,並提交規定的材料。
  2■ 鄉鎮政府或街道自收到再生育申請等法定材料之日起的7個工作日內提出受理意見,並將受理意見及全部申請材料報區縣衛計部門。
  3■ 區縣衛計部門在10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若符合條件,即發再生育告知書;若不符合條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媽媽篇
  二胎備孕試管嬰兒非首選
  產科專家呼籲高齡產婦做好孕前保健
  “單獨兩孩”政策落地,不少符合條件的家庭有了“再生一個孩子”的願望,其中不乏高齡產婦。對於有二胎計劃的家庭,復旦大學附屬婦產科醫院產科主任程海東教授給出建議,需做足各種準備。
  建議一:孕前保健為“二胎”護航
  計劃二胎家庭準備懷孕前應先到醫院進行一次全面的孕前檢查,保證夫妻雙方身體健康、無疾病。程海東主任表示,夫妻任何一方如果患有肝炎、結核病、腎炎,特別是女性患有心臟病、甲亢、糖尿病、腫瘤都不宜受孕;如患有性病、盆腔炎等要待治療痊愈後方可懷孕;孕婦年齡愈大,先天畸形兒的發病率愈高,這是因為隨著女性年齡增長,卵巢逐漸衰老退變,產生的卵子老化,發生染色體畸形的機會就會增多,所以孕前檢查不容忽視。
  建議二:輔助生殖技術不能濫用
  很多高齡媽媽會擔憂年齡對生育能力的影響。於是很多二胎計劃者欲嘗試試管嬰兒。專家強調,輔助生殖技術不能濫用,它並非“神來之手”。從備孕的角度而言,生過一胎的家庭不必過度擔心生育能力的不足,不要盲目嘗試“試管嬰兒”技術。若嘗試自然受孕一年無果,且達到不孕症診斷標準,在醫生的綜合評估下,必要時才考慮輔助生殖技術。40歲以上的女性在備孕的同時,可考慮到專科醫院進行生育能力的評估。
  建議三:二胎受孕時間合理安排
  第二胎分娩的時間,要根據第一次分娩的情況合理安排。程海東主任介紹,第一胎順產的話,哺乳期結束後就可再懷孕,但綜合考慮適應度等問題,建議1年後再受孕;第一胎剖腹產的話,需要兩年後再考慮受孕,否則孕期有子宮破裂的風險。
  建議四:定期產檢不容小覷
  高齡產婦特別註意要去正規醫院定期產檢,做好相應的產前檢查和篩查。孕12周前最好做一次B超,核實預產期,瞭解胎兒生長髮育,有條件的話可進行早期唐氏篩查。孕16周至20周時要進行中期唐氏篩查以判斷胎兒可能出現的病癥。對於年齡大於35歲的高齡產婦建議在孕20周以後做羊水穿刺。高齡產婦易患妊娠合併心臟病、妊娠高血壓綜合徵和妊娠期糖尿病等,孕期要密切關註血糖、血壓等指標。
  建議五:分娩方式綜合評估
  二胎媽媽會糾結於分娩方式。程海東教授給出建議:若第一胎為自然分娩,那第二胎應儘量選擇自然分娩。若第一胎為剖宮產,那第二胎可選擇剖宮產,也可在排除第一次剖宮產禁忌症後選擇自然分娩。分娩方式的選擇需產科醫生綜合評估後決定。 首席記者 施 捷
  孩子篇
  父母有新糾結,專家也持不同觀點——
  生阿二是否先問阿大意見
  隨著“單獨兩孩”政策的正式實施,生育第二胎會成為許多年輕父母的選擇。然而,一個新問題也悄然出現在不少父母的聊天話題中,有的還上網求助朋友圈支招。這個問題就是“再生一個孩子前,要不要先征求第一個孩子的意見”。
  【正方意見】
  有必要與孩子溝通
  華東師範大學學前教育系副教授周念麗說,在生育二胎前,父母有必要先與阿大充分溝通,向他做好說明與解釋。“放開二胎是源於國家計生政策的調整,但從心理髮展層面來看,很可能帶來一些家長們意想不到的新問題。”周念麗說,每個人都會或多或少地存在忌妒心,有些孩子會不願有弟弟妹妹與他們“爭奪”父母之愛。事實上,六個月大的嬰兒就已經開始形成一些忌妒情緒了,如果父母親近些其他孩子,他們就會吃醋。
  美國對學齡兒童做過一次調查,結果有74%的孩子說,曾經有過“把弟弟妹妹弄死”的念頭。周念麗分析說,原本是父母唯一愛自己,但有了弟妹後,這個愛要被分享,這是阿大最擔心的事,也是容易造成他們心理扭曲的源頭。
  【反方意見】
  決定權在父母自己
  上海市心理咨詢行業協會會長王裕如教授的觀點正好相反。她認為,父母生育二胎,可能會給一部分頭胎孩子帶來“不痛快”,但不能給阿大們這種能不能生阿二的“選擇權”,不能讓他們有“我可以、我有權決定父母該不該生弟妹”的感覺。如果父母去征求阿大的意見,甚至用詢問的口吻對他們說“要不要個小弟弟呀”“媽媽給你生個小妹妹好嗎”,一旦孩子斷然否決了,那父母是再生還是不再生?
  王裕如認為,生二胎的天然決定權在父母自身,父母沒有義務跟孩子商量這事。她說,如果阿大有其他想法,只能等將來弟妹出生後再慢慢去做教育和引導工作。
  本報記者 王蔚
  【政策解讀】
  “兩孩”認定以出生時間為準
  市衛生計生委副巡視員張梅興:《修正案(草案)》將自公佈之日起施行,滬版“單獨兩孩”政策實施後出生的人口,將按照新規要求來判斷是否符合計生條例的規定。也就是說,認定“兩孩”的時間節點將不以懷孕為準,而以胎兒出生時間為準。
  獨生子女獎勵已領的不收回
  張梅興:對於之前已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獨生子女獎勵,符合新規的夫婦若申請生育第二胎,則考慮收回獨生子女證,並書面告知不能再享受獨生子女獎勵,之前的獎勵則不再收回。  (原標題:申城“單獨兩孩”3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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